女子在家睡觉遭入室盗贼侵害(女人睡到半夜遭小偷入室偷盗)

2023年1月12日 评论 133 浏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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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不是我老公,你是谁,怎么出现在我家?”青青清醒后,惊讶地看着眼前陌生的男子,随后拨通了报警电话。

案例回顾

青青和小杨是对年轻夫妻,平时好的时候非常好,有争执的时候两个人也都比较轴,青青是个喜欢浪漫和仪式感的女生,但老公却总是工作繁忙,遇到各种节日也很少有能好好约会的时间。

这天七夕,青青早早下班回来,想要准备些饭菜,等老公下班可以一起共进晚餐,同样也期待着老公能给自己准备惊喜,但一直等到很晚,老公才回到家里,然而饭菜已经凉了,青青也有了些小情绪,但还是起身把饭菜都热了一下。

吃完后,青青盯着老公,老公看着青青很是疑惑,看着老公的表情,青青猜出了老公根本就没有注意到今天是七夕,更别说什么礼物了,想着白天,闺蜜们都在群里说各自的男朋友准备各种惊喜,在看着自己的老公,青青顿时感到失望和生气,没有忍住便和老公发起了脾气。

小杨累了一天下班回来,却遭到妻子的指责,脾气也上来了,两人争吵了几句,青青一时气急把小杨从家里推了出去,小杨也在气头上,便转身准备找个地方凑合一下。缓和了一会情绪的青青,觉得自己是不是有些过分,便把门悄悄开了小缝没有锁死,青青洗漱完后便躺在床上一边喝点小酒缓解情绪,一边和姐妹们吐槽,聊着聊着便有了些困意,睡了过去。

可没想到,这给了黄某作恶的机会。黄某从小父母不在身边,家里老人管不住,不爱上学,早早辍学后游手好闲,没什么正经工作,小偷小摸也被人逮到过几次,这天经过青青家门时,发现房门竟然没有锁住,怀着侥幸心理,便蹑手蹑脚进了青青的家中,开始翻找值钱的东西。

在青青的包包里,黄某只找到了散碎的零钱,不甘心便溜进了卧室,刚进门就闻到了酒味,黄某看到了熟睡的青青,黄某起了坏心思,迷糊的青青以为是小杨回来了,便没有拒绝,但中途青青摸到黄某的脸时,竟摸到了胡子,青青顿了一下,突然感到不对劲,自己的老公平时是不留胡子的。

“你是谁?”青青大声喊叫起来,男子见青青反抗,便吓得起身跑出了房间,还顺走了放在桌子上的电脑,等青青打开灯时,已经看不到男子的身影了,一气之下青青拨通警方的电话。根据警方提取的证据和黄某有可能经过路段的监控,很快逮捕了实施侵犯的黄某。

那么胆大包天的黄某会面临哪些惩罚呢?

一 盗窃罪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,盗窃罪是指盗窃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或者多次盗窃、入户盗窃、携带凶器盗窃、扒窃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很明显,黄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入户盗窃的罪名。

二 强兼罪

强兼罪,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,违背被害人的意愿,采用bl、威胁、伤害或其他手段,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。

对于盗窃罪黄某无法反驳,但是对于“强兼罪”黄某却一直极力反对,认为青青并没有反抗自己,反而还很配合,自己并没有使用bl手段强迫青青,所以不认可对于自己处罚“强兼罪”。

那么黄某真的不构成侵犯吗?答案是否定的。刑法中对于违背妇女意愿的定义中,除了使用bl威胁等手段,还有一个其他手段,包含不敢反抗,不知反抗等,例如:利用妇女患重病、醉酒、熟睡之机,进行侵犯的按强兼罪论处。

案件中,青青处于醉酒和熟睡状态,以为是自己老公才会没有产生反抗的举动,发现异常后第一时间选择了报警,也能够说明对于黄某的行为青青是非自愿的。

最终黄某数罪并罚被处以有期徒刑五年,得到了应有的惩罚。

写在最后

虽然施暴者受到了处罚,但青青精神上受到了伤害,晚上有时会有噩梦出现,好在丈夫一直陪在了青青身边,慢慢地安抚青青。

生活中会发生各种意想不到的事情,我们一直以旁观者的角度去看,仿佛感觉不到危险,一旦发生在自己身上就已经为时已晚,所以女生在日常生活中还是要提高警惕,回家进门后,记得检查门窗是否安全,不要给歹徒可乘之机!

对于法官的判处大家怎么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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