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母房产遗嘱过户需要兄弟签字吗(父亲立遗嘱将房产留给儿子后续)

2023年1月16日 评论 132 浏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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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65岁的老人,不幸患癌,已是晚期,他提前写好了遗嘱,打算在有生之年,把财产分配好,省得一双儿女为了钱伤感情,可是,当他的女儿看到遗嘱后,却说:“你的财产我一分钱都不要,但你不能替我处理我的财产。”两人大闹一场,真相令人无语。

陈树森是湖南人,已经65岁的他,儿女双全,和老伴都有退休金,每个月高达4000元,他在郊区还有一栋200平米的自建房,生活得十分惬意。

可是在年初的时候,他总是觉得胸闷,而且全身泛黄,经医生诊断,他得了胆道癌晚期,这个消息让他十分痛苦,才短短几个月,他就老了好几岁,后来,他想通了,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,谁也无法逃过,想到这,他坦然了,但他心里,有一个心愿还没有实现,这件事像一座大山一样,压得他喘不过气来,他决定,在他生命走到尽头前,一定要将这件事处理好,否则他会死不瞑目。

于是,他拿出一张纸写下遗嘱,声明在他去世后,家里的房产和存款,全都归儿子陈明所有,他没有留给女儿一分钱,他的解释是,女儿对他十分不孝顺,四年都没有回过家一次,连电话都没有打过一个,既然她心里没有他这个父亲,那他就当没有这个女儿。

他打电话给女儿,想告知她这件事,却发现女儿早已停用了手机号,而且四年没联系,他根本找不到女儿,无奈之下,他只好找到了媒体,想通过他们找到女儿。

一见到记者,陈树森就大倒苦水:“请你帮我找到这个不孝女,我癌症晚期,时日无多,为了避免我走了之后,他们姐弟因为财产分配问题闹矛盾,我必须要见到她,把事情说清楚,这是我最后的心愿了,请你们帮帮我。”

记者觉得十分奇怪,是什么事让这对父女,长达四年不联系呢?

陈树森告诉记者,四年前,因为自己把房子过户到了儿子名下,女儿心里不平衡,一气之下便和他们断了联系,这期间女儿对他们老俩口不闻不问,让他们十分寒心,他之所以把房子给了儿子,是因为女儿家境优越,开着一个二手车行,还在高档小区买了一套别墅,根本不用为生活操心,可是女儿却不理解他的苦心,还找他闹,太让人伤心了。

陈树森带着记者,来到了二手车交易城,这里的商户几乎人人都认识他女儿俩口子,对他们家的事也略有耳闻,他们通过这些商户,终于拿到了女儿的联系方式。

陈树森拨打了女儿的电话,打算约女儿出来聊一聊,可是女儿一听是他的声音,马上将电话挂断,后来在母亲的劝说下,她同意调解,但却要求去当地社区和父母见面,她说:“我父亲是个霸道的人,我和他讲道理是讲不通的。”

陈树森一见到女儿,便掏出了遗嘱,让女儿在上面签字,可是女儿却说:“我不会签的,这房子本来就是我买的,我借给你们住了9年,现在你却不经我同意,把房子私下转给了弟弟,我不求你们帮我什么,但你们不能这么不尊重我。”

接着,陈丽向记者说起了往事。

陈丽是陈树森的大女儿,父亲一直希望有个儿子,所以后来,又生下了弟弟,他们对弟弟有求必应,可是对她很少关心,这让她变得敏感和叛逆,在17岁那年,她就单独外出打工赚钱,但那时,她和父母的关系处得也还不错。

在23岁那年,父亲告诉她,隔壁的邻居老李,打算出售自家房子,才要2万元钱,他觉得很划算,便劝说女儿将其买下,陈丽本来不想,可是架不住父母的劝说,还是将两万元交到了父亲的手上,而父亲也将购房协议拿给她看,上面户主的名字确实写着“陈丽”。

因为陈丽已经结婚,她自然也就不会去住那套房子,所以房子便一直由父母和弟弟一家人住着,这一住,就是九年,陈丽夫妇通过自己的努力,事业做得风生水起,很快便买了豪宅,开起了豪车。

原本陈丽认为,都是一家人,互相帮扶也没什么,反正自己也有地方住,可是,就在四年前,她回娘家时,无意间发现,房子上的户主居然变成了弟弟,而这一切,她毫不知情,她找到父亲对质,可是父亲根本不理她,还否认房子是她的,陈丽觉得心寒,便远离了娘家。

如今,父亲突然找到她,让她在遗嘱上签字,她十分反感,她一再重申房子是自己买的,所以她不可能会签字。

陈树森见状,激动了起来,他大声指责女儿说谎,他说,当年他打算买下老李家的房子,可是手上没钱,便向女儿借了两万块钱,双方约定,如果他在60岁前还清了女儿的两万块钱,那房子就归自己,如果没还清,那房子就归女儿,购房协议暂时写了女儿的名字,后来在他五十多岁的时候,他委托妻子将钱还给了陈丽,所以房子理应归自己,他这才拿着购房协议,到国土站将建房协议书上的户主更改成了儿子陈明的名字。

在房子拿到手后,他和儿子还出钱做了扩建、装修,现在房子达到了200平米,而女儿除了回娘家吃饭,什么都没付出,现在却来和儿子争房子,实在是不要脸。

他还掏出了一个小本子,向记者展示了一份明细账,里面详细记录了房子扩建后支出的每一分钱,而这里面的记录,女儿没有出过一分钱,所以自然地,她不能享有房子的任何份额。

对此,陈丽根本不能接受,她认为,当初买房子的时候,父亲才四十多岁,如果是借钱,怎么可能两万块钱要花二十年时间给,这还不如说,是直接把钱送给他们了,而且当时白纸黑字,明明白白写的户主就是她,现在建房协议书却涂改成了弟弟的名字,谁在说谎,不言而喻。

陈树森被揭穿,脸上挂不住,他突然情绪失控,冲过来揪住陈丽的头发,狠狠地撞向桌面,被拉开后还一直发誓,声称自己没有说谎,他的眼中,对陈丽没有一丝心疼。

陈丽面对失控的父亲,显得十分冷静,她并没有反抗,只是眼里,写满了伤感,她当年出于对父母的信任,一直没有去管过房子,可是没想到,父亲为了将房子抢给弟弟,一把年纪却谎话连篇,还动手打她,这让她对父亲心灰意冷,她不愿再和父亲说什么,转身离开了调解现场。

看着女儿离开的背影,陈树森却忍不住哭了起来,他说,他已经时日无多,实在不愿意看到姐弟为了这个房子失和,与此同时,他还透露了一个信息。

当年生下儿子陈明后,陈树森欣喜万分,对这个儿子,他十分看重,平时是捧在手心里怕掉了,含在嘴里怕化了,可是哪怕他再小心照顾,儿子在三岁那年,还是患上了小儿麻痹症,留下了终身残疾。

陈树森认为是自己照顾不周,所以才会让儿子遭遇此祸,他很内疚,总想做点事,去弥补儿子,好在儿子身残志坚,长大后不但十分孝顺,还能自食其力,更是凭自己的能力娶上了老婆,还生了一双儿女。

儿子身患残疾,家庭负担又重,在村里吃着低保,凭他自己的能力,买房子是十分艰难的,他不得不为儿子打算,他认为,女儿不但不孝,还无情无义,明知道自己的弟弟生活艰难,不帮衬就算了,居然还来抢房子。

记者十分不解,既然陈树森口口声声房子是自己的,那他想留给谁便留给谁好了,为什么他还要大费周章地让女儿在遗嘱上签字确认呢?难道,这另有隐情?

陈树森解释说,当年他和妻子的单位都有福利房分配,但仅限无房的职工参与,且每户只能参与一次,他想把福利房拿到给儿子,担心如果买了房子后,自己就失去了分房资格,所以才会以女儿的名义购买,而国土局那些留栏的资料,也是写的女儿的名字,虽然现在房子已经挂到了儿子的名下,但他担心有朝一日,女儿会找儿子的麻烦,收回房子,所以只有女儿自愿放弃房子,儿子才会有保障。

儿子陈明知道父亲的心思,他一直对父亲说:“如果姐姐想要房子,那就给她好了,我什么都不要,您不要再为了我奔波劳累,我自己的事情,我会处理好,现在只要你把病养好就成。”

可是,儿子越是贴心,陈树森心里越是觉得对不起他,眼看自己恶疾缠身,他知道留给自己的时间不多了,他对儿子心中有愧,只有帮他把房子落实好,他才能放心地走,他希望陈丽能看在一母同胞的血缘亲情上,以后不要和弟弟走到对薄公堂那一步,哪怕女儿不负担他的医药费,不赡养他,他都毫无怨言。

其实,对于这套房子,现在也就值十多万,陈丽为什么明明生活富裕,却偏要来抢夺这套房子呢?

邻居告诉记者,是因为这一片传出消息,房子有可能会面临拆迁,而陈树森的房子有足足两百多平,一旦征收,这笔钱足够让儿子一家过上好日子,所以他才会据理力争,而且他还怀疑,女儿正是知道了这个消息,才咬着房子不放。

不过社区的负责人表示,这只是设想,并不一定能实现,因为拆迁,造成家庭不和的例子太多太多,他们也不希望陈树森一家会走上那条老路,他们决定让他们再调解一次。

陈丽对于父亲的质疑,哭笑不得,她表示,她对征收一事一无所知,无论最后房子征收与否,她都无所谓,但一码归一码,房子本来就是她的,这是改变不了的事实,她不缺钱,但对于父亲悄悄去改房产证户主的事,她觉得很生气,只想讨个说法。

陈树森来到社区调解,又和陈丽因为房子的事吵了一架,他拿出遗嘱,交给陈丽,让她好好看看,陈丽一字一句地看着,眼眶却湿润了,因为父亲的遗嘱清清楚楚地写着,将来他的一切,全部都归儿子,除了让她不追究房子外,她就像个局外人一般,看不到一句来自父亲的叮嘱,也感觉不到一丝父爱,哪怕父亲癌症晚期,心里依然没有她的位置,她心寒了。

她告诉父亲,他的财产,她可以一分都不要,但是父亲无权私自将她的财产送给弟弟,哪怕是要给,也应该是她自己自愿给,而不是父亲强势地替她做决定。

眼看硬的行不通,陈树森居然“扑通”一声跪在陈丽面前,他告诉陈丽,自己身患癌症,也不知道能活几天,求她看在父女、姐弟的情份上,放弃房子,陈丽看到满头白发的父亲,心有触动,她愿意做出让步,只要房子的一半,而且父亲治病的费用,她也绝不会逃避。

可是陈树森不满意,他觉得,房子应该全部留给残疾的儿子,一分都不能给女儿,陈丽觉得已经没有谈下去的必要,她伤心地离开了现场。

最终,陈树森的心愿也没有达成,而40年的父女情份,却再也回不去了!

律师观点:房产证的户主为陈明,这本身就是权属的有效凭证,是受到法律认可的,如果陈丽认为,陈明侵害了她的合法权益,就必须要举证,证明她作为权利人,没有到场,导致她的权利受到了侵害。

结语:

陈树森因为儿子幼年时患病,导致残疾,一直心怀愧疚,拼命想给儿子一个好的未来,可是又能力不足,于是他将压力转嫁到了女儿的身上,在没有和女儿商量的情况下,偷偷将女儿的房产过户到儿子名下,最终父女反目,而陈丽的心里,根本不是冲着房子,她只是觉得没有受到尊重,咽不下这口气,对父亲的偏心感到失望罢了。

其实,在我看来,陈树森做为父亲,想为残疾的儿子铺路,本无可厚非,可是他的方法用错了,所谓手心手背都是肉,他千不该,万不该不考虑女儿的感受,专行独断,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,当他得不到尊重时,便是彼此感情破裂的开始。

当年陈丽能将房子给父母和弟弟住九年,从来没有想过回报,足以证明她是个顾念亲情的人,如果父亲能和她好好商量,平时在生活上给予她关爱,尽到一个做父亲的责任,将来如果弟弟生活上遇到困难,她也绝不会坐视不管。

每个人的童年只有一次,有些人用童年治愈一生,也有的人用一生去治愈童年,愿每一对父母,都能对孩子一视同仁,让他们在阳光下奔跑,只有父母做到了公平对待每一个孩子,在言传身教之下,家庭的凝聚力才会更强,手足之情才会更深,日子才会越来越好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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