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排亲人落葬换个说法(丧事从简婚事推后)

2023年1月16日 评论 158 浏览

·国学礼仪传承杨侃

虽然不多见,但这事确实有。大概是2016年的时候,一个同学的儿子结婚,婚期是三月初六。记得很清楚,当时清明刚过没几天,我们接到喜事请柬的第二天,又接到丧事通知,说同学他老爸(初四)死了。结果爷爷先办事,孙子的事推迟到四月十二。

今年更不多见。一个同事要结婚,结婚证早就领过了,因为疫情,婚期推到国庆节期间的10月3号(九月初八)。2号早上(九月初七),他老爸车祸,当场死亡。结果先办了丧事,婚事一直到现在,一个多月了,还没办。

居民家庭,有喜事又有丧事,为啥一定要先办丧事?我们讨论一下这个问题,供大家参酌与评述。

1、丧事叫“当大事”,“死者为大”,一般习俗认为丧事优先,即“丧不避喜”

正常情况下,丧事即有即办,不耽搁。但家庭有重要事项的,喜事可以重新议期,即延期或改期。原因很简单,道理很直白。家有丧事,应当尽快发丧,出殡下葬,这叫入土为安,即逝者入土,家人心安。

喜事议期定期也很重要,也很讲究,但早一点或迟一点也不是完全不能变动的。家有丧事是大事,喜事是应该让期的。这叫“丧不避喜。”就是说,丧事必须即办,喜事可以延期。

2、祖宗文化是传统宗法文化的核心内容之一,丧事是祖宗文化的重要载体,而喜事只是一般生活事项

《春秋左传》上说:“国之大事,在祀与戎。”就是说,国家的大事就两项,一是丧祭,二是打仗。

《中庸》(《礼记》的篇章)上说:“事死如事生,事亡如事存,孝之至也。”就是说,对待死人就像对待活人一样,这才是孝的最高境界。

《论语---尧曰》上说:“所重:民、食、丧、祭。”就是说,执政者最为重要的事情就是:民生、粮食、丧葬、祭祀。

《论语—学而》有:“慎终追远,民德归厚矣。”就是说,谨慎地对终老,追念久远的先祖,然会就能培育出厚重的民德民风。

《孟子--离娄下》有:“养生者不足以当大事,惟送死可以当大事。”就是说,奉养生者不足以算是大事,只有送终才能作为大事。

《论语》《孟子》《春秋》《礼记》等,是中国传统文化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,是隋唐之后中国历朝历代办学和科举考试的指定教科书。其对丧事的重视和渲染是不言而喻的。这也是中国人特别看重丧事的文化经典来源。

但中国历史几千年,喜事就是一般生活事项,从来没有经典文本把喜事上升到意识形态的高度来论述。

回到原题,归结一下。“丧不避喜”“先丧后喜”,首先是一种文化形态和文化需求,然后才是一种生活操作和习俗要求。先办喜事,把过世的老人放在家,是要被诅咒的,当事人只要是中国人,一辈子都会有心里阴影。不信你试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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