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子和小学同学吃饭醉酒,女同学报警,最终如何认定?

2023年1月16日 评论 143 浏览

·月月的文笔录

“真的我当时喝了不少,这个事不能全怪我一个人吧。第一是她叫我出来吃饭喝酒的,我们俩人都喝了不少酒。第二,她自己也不想想,大半夜地叫我出来喝酒意味着什么。大家都是成年人了,哪有这样办事的”李辉一脸委屈地说道。

案例回顾

李辉今年31岁,在一家饭店做厨师。每个月收入6000多,作为二线城市来说这个工资还可以。毕竟从事这个工作都是管吃住的,自己也就是平时一点生活开销。

李辉家里兄弟两个,上面是一个哥哥,从小兄弟俩就经常吵架。李辉哥哥小时候比较腼腆,但是很倔。李辉则不然,他嘴巴甜,爱玩闹,经常有一些鬼点子。兄弟两个性格完全不一样,吵架是常有的事。

上学时,兄弟俩学习成绩都很一般,初中上完后都辍学了。哥哥去了外地打工,呆了一年多以后,觉得自己没啥手艺,也挣不来钱。于是,家人送他去了一个技术类学校,学习了两年多车工,毕业后就进到了厂子里工作,一直到了现在。

李辉则是初中毕业后跟着一个大厨亲戚学习厨师了,在这个行业也是一直到了现在。李辉在饭店里虽然年龄小,但是人很勤快,嘴巴又甜,同事关系处得不错。

加上亲戚本身是厨师长,他去了以后乱七八糟的杂活也比较少,跟着学习了一年多就能自己上手了。离不开师傅的栽培,更离不开自己的努力。也是在这个时候就开始谈起了对象,因为年龄小,最后都不了了之。

而自己哥哥却因为性格原因一直没有合适的对象,父母对此特别愁。最后在亲戚朋友介绍下,认识了现在的妻子,但是彩礼特别高,房车也是一样都不能少。为此家里把所有积蓄都拿了出来,并且借了一些钱,终于给大儿子娶了媳妇。

李辉随着时间推移,也到了结婚年龄。和同在一家饭店的服务员,两人谈了2年了,对方家里一直催。可无奈李辉拿不出彩礼钱,为此和家人也没少闹。妻子家人看到这情况,最后也没办法,就把女儿嫁给了他。

也许是两人感情好,也许是李辉知道自己娶媳妇不容易,因此对妻子特别好。但是再好的感情也避免不了磕磕碰碰,好在争执一番后,李辉自己也就退一步了。

但父母将所有钱给了自己哥哥,妻子对此不满也能理解,但凡有一点小事争吵,妻子就拿这个事和李辉说。时间一长,李辉也是对此特别反感。但反感归反感,自己也没办法,只能努力去工作。

有了孩子以后,妻子有一段时间没有上班,后来看了一下李辉一个人挣得钱毕竟有限。想把孩子交给李辉爸妈带,可李辉爸妈在帮李辉哥哥带孩子。最后只能交给妻子妈妈,自打孩子交给外婆带以后,李辉越发觉得自己在妻子面前抬不起头。

每次争吵自己的忍让,换来的是无休止的言语。前段时间妻子回家去看孩子了,可因为一些原因,暂时回不来。李辉这时候才觉得自己还是一个有尊严的人,一下子的自由让他觉得太过舒服。

也就在这段时间里,李辉参加了同学聚会,在这里遇到了小学同桌。同桌丽丽和李辉家离得不远,小时候关系也挺好的。同桌现在虽然未婚,但是也有了男朋友,也因为彩礼问题一直这样拖着。

两人通过这次聚会后,就互相留了联系方式。上班有时间时,两人就发消息聊天。前几天丽丽给李辉诉苦,自己男友的彩礼就差5000元了,够了以后就可以去她家了。并提出,如果李辉手头方便,可以给自己借点,过段时间再还给李辉。

李辉一个月挣得钱全部给了妻子,哪里有钱给别人借啊,只是碍于面子,就说自己想想办法。其实这已经是委婉拒绝了对方,可丽丽却不这么认为。

前几天晚上11点多,丽丽打电话约李辉吃饭喝酒。到了以后,两人喝了不少酒,丽丽也因此醉酒了。无奈之下,李辉将其送到了酒店,后来,两人就在一起了。

第二天丽丽酒醒后质问李辉,李辉左顾言它,最后丽丽选择了报警。

李辉是否构成强兼罪?

强兼罪,是指违背妇女意志,使用bl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,强行与妇女发生不正当关系的行为。

强兼罪中除bl、胁迫手段之外的“其他手段”包括了“不知反抗”、“不能反抗”、“不敢反抗”。

比如对方醉酒,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发生关系; 利用对方熟睡趁机与对方发生关系;冒充妇女的丈夫或者情人以及利用宗教信仰封建mx等,借机与对方发生关系。

根据我国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:强兼罪,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节严重的,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

写到最后

酒历来是聚会必备,因为饮酒贻笑大方,甚至酿下祸事举不胜举。李辉自己一时管不住自己,伤害了他人,也让自己触犯了法律。后悔已经来不及,等待他的是法律的制裁。

对于我自己而言,我认为李辉除开这件事以外,也挺可怜。父母的偏心,妻子的埋怨,也是导火索。

对于这件事你们怎么看,欢迎在评论区留言。

声明:版权归原创所有,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。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,请与本网联系,我们将及时更正、删除,谢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