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家界新娘出轨事件真相(张家界新娘婚前出轨事件真实吗)

2023年1月16日 评论 184 浏览

·曾杨清评论

张家界新娘出轨事件,相信大家都已经知道了,整个事情闹得沸沸扬扬。

女方在结婚的前一天晚上出轨,而且还应情夫的要求穿着婚纱前去出轨。情夫在微信群里直播整个偷情的过程,还让新娘买了一双鞋给他,美其名曰“搞破鞋”。

事件发生后新郎表示已在协议离婚,这里我们就不多做评论了。

我今天要说的,其实是从这件事来说说我们新修订的婚姻法。

饮食男女人之大欲,一个男的或者女的要出轨,其实是天性如此,是拦不住的。

但是人类社会除了欲望,还是有道德,有法律的。比如有的人本来是想出轨的,但是一想到事后家庭和社会的谴责,最后就控制住了自己的欲望。

比如有的人本来想做坏事,但是一想到法律上的后果,立刻就望而止步,约束住了自己不道德的欲望。

我认为,婚姻法作为一部法律,就应该起到这样的作用。事件中的张家界新娘,已经领证结婚了,如果婚姻法对她的这种行为有足够的惩罚力度,那么即便是她有很强烈的出轨想法,但是考虑到婚姻法的惩罚,最后也不得不改变自己的行为。

但是事实上是怎么样的呢?婚姻法对她这种行为是没有惩罚,反而是起了保护的。

大家心中普遍认知的出轨过错方就净身出户,只是电视剧的演绎,婚姻法是不支持这样的做法的。婚姻法只是认为这样的行为可以酌情少分财产。

也就是说,张家界这个新娘这么恶劣的出轨行为,搞得人尽皆知,对新郎和新郎的家庭造成了如此大的伤害,但是如果新郎和她离婚的话,她还要平分掉新郎的财产。

你说新郎冤枉不冤枉?如果你是新娘,这样的法律对你有约束力吗?

真正构成法律上重大过错的是什么行为?是重婚罪,但是现在重婚罪根本没法认定。

因为婚姻法规定了,重婚罪的认定,不仅要长期事实上同居,还要公开以夫妻的身份在社会上活动。

也就是说,如果一个女的或者男的,公开出轨,和小三常年同居,甚至孩子都有了,但是,只要他们没有公开宣称自己是夫妻,就不算重婚罪!

所以,不要说张家界新娘只是婚后出轨,就算是他和那个情夫常年同居甚至孩子都有了,只要她们不公开以夫妻的名义活动,就不算重婚罪,法律就奈何不了他们。新郎离婚的时候,就得分女方家产。最多酌情少分一些而已。

可以说,法律不但没有制约她的行为,反而助长了她的行为。

最典型的两个案例,一个绿地高管出轨女下属案。

绿地集团高管陈某和美女下属张雨婷勾搭成奸。张雨婷的丈夫常年驻外。陈某就住在张雨婷家里,两人出双入对,最后张雨婷怀孕。

张雨婷的丈夫咨询律师后,律师告诉他,两人不构成重婚罪,即便是离婚,也要分财产,唯一能帮到他的,就是法官考虑到女方的出轨行为,酌情让女方少分一些。

也就是说,丈夫辛辛苦苦拼死拼活在外打工赚钱,张雨婷在家出轨怀孕,但是最后离婚还要分走丈夫40%左右的辛苦钱,这还是法官同情他的结果。

所以丈夫最后选择曝光了张雨婷和绿地高管陈某的行为。

还有一个典型案例是湖南夫妻分拆迁款的案例。

湖南一对夫妻,妻子2003年出门打工时出轨,和别的男人跑了,丈夫无奈苦等五年后申请离婚,当时法院也判决了同意离婚,结果到了2021年,丈夫老家拆迁,分了50万拆迁款,结果消失了18年的妻子回来闹,要求平拆迁款。

最后法院考虑到妻子18年没有尽到家庭义务,判决妻子分走40%的拆迁款。也就是法律上说的酌情少分。

但是从道德上来讲,这个结果能接受吗?出轨和别人跑了,在外面逍遥了18年,最后回来分走丈夫接近一半的财产。

哪怕出轨怀了别人的孩子,依然可以分走丈夫40%的财产。

这样的法律真的合理吗?

出轨是人的天性决定的,有的人天生性格就是这样,道德就是这样低下,这是没办法的事情。但是法律不可以助涨这种行为。

如果我们的婚姻法哪怕能够让出轨的人付出一点代价,他们在做出这种事情的时候都不会这样肆无忌惮,都会约束一下自己的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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